2012马鞍山中考体育考试各测试项目的规则
(一)考生参加体育考试的三个项目应在半天内完成;男子1000米、女子800米跑安排在其他两项考完后进行。
(二)考生参加考试要着运动服或轻便服装,穿运动鞋或平底轻便鞋,不得穿带钉(包括铁钉、塑料钉和胶钉)的鞋。
(三)50米和800米、1000米跑
1.每一考生只测试一次。编组以15人为一组,考生胸前佩戴号码,号码由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统一配备。
2.每组考生按号码编队,起跑方式自定,50米以2个人为一个赛组按分配的道次进行,800米和1000米起跑后不分跑道。发令员均以口令和挥旗作为起跑信号。
3.考生跑完全程,通过终点,记录员应排定名次并登记每一考生的成绩。50米的成绩以秒为单位,取一位小数,第二位数非“0”时进1。800米、1000米成绩以分秒为单位,小数位后非“0”时进1。
4.除上述规定外,均参照《田径竞赛规则》执行。
(四)投实心球
1、实心球重量男、女均为2千克。考试场地在标准的田径场平地上进行。
2、动作要求: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,身体面对投掷方向,双手举至头上方稍后仰,原地用力把球掷向前方。当球出手的同时或球出手后可向前迈出—步,但脚不得踏线,身体各部位不得触线外地面。
3、每个考生可测投三次,丈量成绩从投掷线后沿至最近着点后沿的垂直距离。对三次犯规无成绩者,可再增加一次试投机会。记录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,成绩以米为单位,取两位小数。
(五)排球垫球
1.考试场地在长与宽3米平坦场地上进行。器材为软式排球。
2.动作要求:考生在规定的考试区域内原地将球抛起,个人连续正面双手垫球,要求手型正确、击球部位准确、达到规定的高度,球落地即为结束,按次计数。
3.每次垫球应达到的高度为男生2.24米,女生为2米。
4.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以下现象均只作为调整,不计次数:采用传球等其他方式触球、测试区域之外触球、垫球高度不足等。每名考生可测二次,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。二次犯规无成绩者,可再增加一次考试机会。
(六)跳绳
1.考试在地面平整、干净的场地上进行,地质不限。
2.考试时间为1分钟。
3.考生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,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,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,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(一周圈)计为一次。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,测试员报数并记录考生的跳绳次数。